刑事案件移交到檢察院後可以和解。可以在預審階段和 公訴 階段甚至審判階段和解,需要註意的是,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和解,《 刑事訴訟法 》明確規定了哪些案件可以和解。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壹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壹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