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經兩次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傳喚被告人必須到庭。
第143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144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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