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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在刑事案件中應該怎麽做?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自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之日起,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制定辯護策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首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需要提醒的是,偵查期間,委托辯護人只能是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自人民檢察院審查立案之日起,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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