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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否要承擔原告的律師費?

法律分析:被告是否應該承擔原告的律師費要視情況而定。原告勝訴的,應當承擔原告的律師費;原告敗訴的,不承擔原告的律師費。刑事案件的律師費如下:

1,調查階段收費標準為每件2000元-10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收費標準為每件2000元-10000元;

3.壹審階段收費標準為每件3000-30000元。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民事法律援助若幹問題的聯合通知。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所必需的差旅費、印刷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費用列入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判給不是受援人的敗訴方。

法律援助人員辦案費用的計算方法如下:差旅費按照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財政部門規定的公務人員差旅費標準計算,印刷費、交通費、通訊費等費用壹般不超過500元;鑒定費、調查取證費、證人出庭費由人民法院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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