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申請抗訴的期限為5日,從收到判決書的次日起計算。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收到申請後5日內作出決定。
另外,除了被害人自己申請抗訴,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申請抗訴。這裏的法定代表人主要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近親屬、居委會或村委會。這裏的法定代理人是在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的前提下確定的,其他的都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