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結案後,當事人不能復印案卷,只有辯護律師或其他辯護人才能復印案卷材料,以便在審查起訴時行使辯護權。刑事案件結案後,當事人是否有閱卷權,可以分為兩種情況。第壹是刑事判決未生效時,被告沒有直接的閱卷權。第二種是刑事判決已經生效,被告人被釋放,可以從法院查閱訴訟卷宗,但只能閱讀正確的卷,可以查閱、復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可以在偵查期間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詢問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和案件的有關情況,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