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定某人被雇為法律助手或辯護人。受托人是律師的,應當寫明其姓名和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稱。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權和辯護權是法定的,沒有必要在委托書中寫明。2.註明授予權利的期限。3.尾巴。客戶簽名,註明時間。本委托書壹式三份,委托人壹份,受托人壹份,司法機關壹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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