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中律師取證:律師可以在刑事訴訟中直接或者經同意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收集與案件有關的材料,也可以向檢察院或者法院申請收集或者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提出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