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麽區別?
1,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壹種保障措施,是壹種訴訟行為。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並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壹種處罰方式,本質上是壹種行政處分。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普通違法行為的人。
2.法律依據不壹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采取刑事拘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規采取行政拘留。
3.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的現行犯或者涉嫌犯罪的重大嫌疑人。行政拘留適用於有普通違法行為的人。罪與非罪是有界限的;
4.拘留期限不同。普通現行犯、重大嫌疑人刑事拘留最長期限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串供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行政拘留最長期限為20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十條。
看守所收押在押人員時,應當告知在押人員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應當遵守的規定。看守所接收在押人員後,拘留決定機關應當及時通知在押人員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