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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代理意見與辯護的區別

法律分析:1。代理意見是在了解案件基本事實、審閱案件相關材料、參與庭審事實認定、舉證後,代表當事人對案件事實和法律立場的最終法律意見。2、答辯狀,是被告和被上訴人對起訴或上訴請求的事實和理由以及理由進行回答和答辯的文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可以在偵查期間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詢問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和案件的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壹百六十壹條案件偵查終結前,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偵查機關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並記錄在案。辯護律師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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