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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委托代理人的權限如何界定?

法律分析: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限取決於委托人的實際授權範圍。訴訟代理人只能在授權範圍內從事代理活動。委托人必須在委托書中明確委托事項和權限。根據委托人授權範圍的不同,委托訴訟代理可分為壹般授權和特別授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被依法判處刑罰或者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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