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壹般不和委托人談,他們會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糾紛。因為律師想賺這個律師費,如果他跟妳談不起訴,那他賺的就少了。現實生活中,如果當事人不願意協商,那麽對方的律師是不會主動和對方協商的。其實在處理糾紛的時候,壹定要選擇協商解決。畢竟協商是最省時省力的,有相應的法律條文可以協商,但沒必要打官司,浪費人和錢,時間也長。
律師有很多種,我們不需要害怕律師。只要我們不違法,那就不需要擔心。不要認為拒絕和他說話會犯法。很容易讓壹部分人落入另壹方設下的陷阱,處於不利地位。如果對方律師想找妳談,妳可以委托自己的律師找他談。畢竟專業的事情只能由專業的人來做,這樣才能為我們爭取最大的利益。
說到底,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不違法,不做違法犯罪活動,不管多少律師找妳面談,妳都可以理直氣壯地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