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帶民事訴訟的受理和準備程序
人民法院收到附帶民事起訴狀後,應當進行審查,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受理;不符合要求的,裁定駁回起訴。
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後,應當在5日內將附帶民事起訴狀副本送達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或者及時將口頭起訴的內容告知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並制作筆錄。被告是未成年人的,應當將所附民事起訴狀副本送達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告知其法定代理人口頭起訴的內容。人民法院送達附帶民事起訴狀副本時,應當根據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確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交民事答辯狀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