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14天,申請取保候審才能批準。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緊急情況時,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采取暫時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壹是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現有罪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人是指有證據證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第二,存在法律緊急情況。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偵查終結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判,或者宣告無罪: (壹)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被大赦令免除處罰的;(四)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