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37天。但實際操作中,只要取證不順利,公安機關壹般要花37天。
此外,刑事拘留、逮捕後,根據法律規定,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告知拘留地點和案由。按照妳說的,公安大概要花37天。現在處於批捕階段,檢察院沒有批準逮捕。?
第二,壹個提示:
1.羈押期間,判決生效前,家屬不得見面。只有辦案人員和其近親屬委托的律師才能見面。刑事拘留在前面,肯定會有辦案人員先電話聯系,然後正式送達刑事拘留通知書。妳可以打回去簡單問壹下。
2.雖然家庭成員不能滿足,但是為了保證正常的營養和日常需要,最好每個月能給他攢壹些生活費。存放地點設在看守所服務大廳。(看守所飯,呵呵,算了)
3.如果要委托律師,請咨詢正規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