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刑事拘留的條件是什麽?
1,刑事拘留的條件壹般如下:
(1)正在準備犯罪、正在實施犯罪或者實施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
(二)被害人或者現場見證人指認他是罪犯的;
(三)在住所周圍或者住所發現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自殺未遂、逃跑或脫逃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壹)正在準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
(二)被害人或者現場見證人指認他是罪犯的;
(三)在他身邊或者住處發現犯罪證據的;
(四)自殺未遂、逃跑或犯罪後逃跑的;
(五)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與他人串通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和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二,刑事拘留後可以取保候審嗎?
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具有社會危險性,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取保候審。如果委托人被刑事拘留,委托人、其家屬或委托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但是否批準,要經有關機關審查後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