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正常轉讓,不違法;
2.對方利用自己的賬戶從事犯罪或者其他違法活動的,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公安機關已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建議盡快委托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介入,結合具體案件情節和證據開展有針對性的有效辯護工作,爭取從輕、減輕處罰,符合壹定條件的盡量爭取取保候審、緩刑。
被騙的自救方法如下:
1,被騙後保持冷靜,收集各種信息,不再相信陌生人輕易透露自己的後續計劃;
2.及時尋求我們的幫助,在最短的時間內處理案件,在平臺察覺之前進行部署;
3、在處理過程中積極配合工作人員,保持相互溝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91條
洗錢罪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恐怖活動、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等犯罪的所得,以及所得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沒收上述犯罪所得和所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提供資本賬戶;
(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或者證券;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
(四)跨境轉移資產;
(五)以其他方法隱瞞或者掩飾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