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刑事拘留多久?有相關規定嗎?

刑事拘留多久?有相關規定嗎?

最長拘役37天(拘役30天+報請檢察院批準逮捕7天)。在此期間不逮捕的,將變更強制措施或者放人。

該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特殊情況下,報批時間可延長壹至四天。

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串供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公安機關的批準書後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並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執行。對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 上一篇:刑事合規是什麽時候開始全面鋪開的?
  • 下一篇:刑事律師免費在線咨詢?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