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會不會有前科,要看具體情況。刑事拘留是對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暫時剝奪人身自由的壹種強制措施和偵查手段。壹般刑事拘留期限為三日,對合夥犯罪、脫逃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刑事拘留期間,公安機關進行偵查,如果認為犯罪證據確鑿,就要送交檢察院批捕,最後由法院決定是否有罪。只有法院才有管轄權,在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之前,嫌疑人是無罪的。公安機關經審查,應當立即解除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即證據不足或者情節明顯輕微,不構成刑事處罰的,予以釋放。綜上所述,如果當事人被刑事拘留後最終被法院認定有罪,那麽就會有犯罪記錄。如果刑事拘留後最終無罪釋放,不會留下犯罪記錄。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封存有關犯罪記錄。犯罪記錄被封存的,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依法查詢的單位應當對封存的犯罪記錄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