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 *,女,*歲,漢族,* *縣* *村村民,身份證號* * * *,電話號碼* * *。
被告人:* *男,*歲,漢族,* *縣* *村村民,身份證號* * *,電話號碼* * *。
要求
1.依法判令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通訊費、法醫鑒定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 * * * * *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是同村村民。××年××月××日,原告夫婦在自家院內出售自家楊樹時,被告×××以該樹歸其所有為由,糾集數十名親屬,私自闖入原告家中,無理阻撓,並試圖強行奪樹。原告上前制止時,被告等人與原告發生打鬥,將原告打昏。
事發後,原告被120及時送往* *縣人民醫院,經醫院診斷。原告為:1,腦震蕩2,顱腦損傷3,胸部軟組織損傷。隨後,原告前後住院四天,花費醫藥費近千元。當時原告家裏人少,照顧起來不方便。因此,原告僅住院幾天就被趕出院,回家繼續輸液治療。如今原告仍不時恍惚,時常感到頭痛。這給原告及其家人帶來巨大的精神壓力。
* * * *縣公安局對原告傷情進行了鑒定,結論為原告傷情為輕傷。縣公安局對被告人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伍佰元。
總之,被告在光天化日之下闖入民宅毆打他人,不僅違反了法律,也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對原告的身體和精神造成了嚴重的傷害。茲訴至妳院,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這是給* *縣人民法院的。
有形人:*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