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十二條縣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活動實施日常監督管理,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責令改正。對當事人的投訴應當及時調查。縣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認為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違法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向上級司法行政部門提出處罰建議。
詐騙累計金額超過2000元的,可以追究詐騙罪的刑事責任,即可以立案。但是3000元到10000元的數額比較大,再追究刑事責任。數額在2000以下的,可能會受到治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