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刑事審判結束後律師可以和法官交流嗎?

刑事審判結束後律師可以和法官交流嗎?

當然可以。庭審結束後,刑事辯護律師應當通過法律途徑向法官反饋案件情況。這是刑事辯護律師的基本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九十八條* * *法庭審理過程中,對於與定罪量刑有關的壹切事實和證據,應當進行調查和辯論。經審判長許可,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就證據和案情發表意見,可以互相辯論。審判長宣布辯論結束後,被告人有權進行最後陳述。

  • 上一篇:刑事會見需要什麽材料
  • 下一篇:刑事律師哪的好?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