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調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2.案件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
3、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刑事立案後,處理流程如下:
1,調查。公安機關可以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予以刑事拘留。被拘留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內接受訊問。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代理其提供法律咨詢、申訴和指控;
2.審查起訴。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3.審判。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來,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指控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信。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零九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在管轄範圍內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