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刑事諒解與賠償協議?

刑事諒解與賠償協議?

刑事諒解書壹般是指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屬就刑事案件處理結果達成和解時,由被害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諒解書壹般是在從公訴到法庭質證的過程中完成的,具有刑法中酌定減輕和從輕處罰的效力。刑事諒解書本身沒有固定的格式。出具諒解書的目的是減輕對犯罪嫌疑人的處罰,有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所以諒解書是由被害人發給犯罪人家屬的,壹般由承辦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辦理。但如果情節輕微,不需要聘請律師,可以參考其他諒解書格式。諒解書的前提對受害人造成傷害的,應當說明已經達到賠償,並且已經達到實際賠償結果。如果沒有對被害人造成傷害,可以不表示,但諒解書的重點要明確表示被害人已經理解,同時被害人請求免除追究被告人即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九條雙方達成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審查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書。第二百九十條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
  • 上一篇:刑事附帶民事律師做和解談判涉嫌敲詐勒索嗎
  • 下一篇:刑事律師那家好?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