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的監獄是指關押所有犯人的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狹義的監獄是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對罪犯實行懲罰與改造相結合、教育與勞動相結合的原則,把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監獄的主管部門是監獄管理局,最高行政部門是司法部。
不同時期的監獄
監獄有幾千年的歷史。歷史上,奴隸國家、封建國家、資本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國家都有監獄。其特點如下:
奴隸制國家監獄:刑罰的概念和執行以復仇為目的,主要的懲罰手段是無期徒刑和肉刑。監獄是用來關押等待處決的犯人和未定的罪犯的。
封建國家監獄:刑罰的理念和執行以恐嚇為目的,監獄制度和監獄管理殘酷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