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翔老師最大的貢獻就是普法,尤其是刑法這個離老百姓日常生活比較遠的部門法的普及。沒有法律背景的人可能不知道罪刑法定原則,但聽過張三的故事後,他們可能不知道張明楷,但他們知道羅翔。羅翔可能是這個階段最著名和最有影響力的法律學者。
我在答辯時,不僅引用了張明楷、陳興良和周光權的學術觀點,還引用了羅翔的學術觀點。我想告訴法官和檢察官,妳們看,不僅學術界的人這麽說,就連最有影響力的羅翔也這麽說。
網上有句話:多壹個人可以讀哈耶克,就多壹分自由的保障。
同樣,多壹個人研究羅翔,知乎上“律師為什麽替壞人辯護”這樣的問題就會少壹些。
總結如下:
但要論他的實力,不能以律師執業為維度。他以學術研究和教學為職業。從職業這個維度來評價他的實力還是很高的,從他廣泛的學生受眾和研究成果就可以看出來。
法律職業的核心群體應該說是高校法學院的教授,尤其是研究型的學術教授。他們的學生就像滿天的星星。有的當了律師,有的去了法院,有的做了法律工作,有的繼續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