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的,應當撤銷緩刑;
2.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發現有其他罪沒有判處刑罰的,應當撤銷緩刑;
3.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嚴重違法的,應當撤銷緩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77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宣告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或者發現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