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時,首先應當詢問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
2.犯罪嫌疑人承認犯罪行為的,讓其陳述有罪情節;如果嫌疑人否認犯罪事實,讓他陳述無罪抗辯,然後根據他的陳述向嫌疑人提問。
3.犯罪嫌疑人應當如實回答偵查人員的提問。但是,妳有權拒絕回答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4.訊問犯罪嫌疑人應當記錄在案。筆錄應當如實記錄提問人、回答人和其他在場人的情況。
5、訊問犯罪嫌疑人,嚴禁刑訊逼供,不準誘供、騙供、借名問供。犯罪嫌疑人有權對刑訊逼供的人提出控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處罰。
擴展數據:
訊問特殊嫌疑人和嫌疑人的權力;
1,訊問特殊犯罪嫌疑人
訊問聾啞犯罪嫌疑人時,應當有熟悉聾啞手勢的人在場,並將這壹情況記入筆錄。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通知他的法定代理人到場。犯罪嫌疑人不通曉當地通用語言文字的,應當為其翻譯。
2.在調查過程中,嫌疑人雇傭了壹名律師。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作為辯護人為其提供法律幫助,代理其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等。
百度百科-審訊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