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刑事訴訟中的“盲”、“聾”、“啞”到底是什麽意思?

刑事訴訟中的“盲”、“聾”、“啞”到底是什麽意思?

首先感謝您的咨詢。我國刑法第十九條規定,聾啞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盲人被定義為失去視力的人。1970年,世界衛生組織頒布了盲和視力障礙的分類標準,規定視力好的眼睛矯正視力為“盲”,視力較好的眼睛矯正視力為“低視力”。這壹標準已被大多數國家所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公安部1990發布的我國現行重傷鑒定標準中的視力障礙分類也是參照這壹標準制定的。標準將視力障礙分為五級:即低視力級(0.1≤最佳眼矯正視力)

縱橫法律網-北京大成(銀川)律師事務所-馬曉明律師

  • 上一篇:刑事申訴律師閱卷權
  • 下一篇:秀山律師事務所地址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