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問題在法學界壹直有爭議。少數人認為被害人不是案件當事人,無權不參加訴訟而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但多數人認為應賦予被害人直接申請立案執行的權利。如果受害人不申請強制執行,僅靠法院很難強制執行被告。而且由於受害人無法起訴,受害人也沒有救濟渠道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所以現在很多法院都同意受害人申請強制執行。有的法院不同意被害人申請執行,而是在被害人上訪後以法院自己的名義立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