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三條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向上壹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屬於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的,向派出機構申請行政復議。
以上是最新的行政復議會給妳到哪個部門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當事人可以選擇,向該工作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上壹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問題,請咨詢我們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