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是訴訟的壹種。訴訟是原告告訴被告,裁判解決雙方爭議的活動。根據糾紛性質的不同,現代訴訟可以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
刑事訴訟有以下特點:
1,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主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是國家的專門機關,在刑事訴訟中行使壹定的專門職權。其中,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負責批準或者決定逮捕、立案偵查、直接受理案件的審查起訴、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公安機關負責刑事案件的立案、預審、偵查、拘留和執行逮捕。
2.它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國家處罰權是國家對有犯罪行為的人實施刑事處罰的權力;
3、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刑事訴訟的結果直接關系到人民的生命、人身自由和財產權利,訴訟過程也與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和財產權利密切相關;
4、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 * *自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之日起,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