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考章節:管轄、辯護與代理、證據、強制措施、偵查、提起公訴、審判組織、第壹審程序、第二審程序、死刑復核程序、特別程序
2.《刑訴解釋》:常考章節與刑訴壹致
3.《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即《高檢規則》)
(檢察機關管轄案件的範圍、管轄權競合、強制措施、審查批準逮捕與審查決定逮捕、羈押必要性審查等)
4.《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即《公安部規定》)
(強制措施、偵查等)
5.《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
(認罪認罰適用階段、案件範圍、基本含義、被害方異議、認罪認罰後反悔等)
6.《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幹問題的規定》
(審判程序中排除非法證據等)
7.《監察法》
(監察機關管轄案件的範圍、與其他機關管轄權的競合)
8.《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規定》(即《六機關規定》)
(辯護人涉嫌犯罪時立案偵查的要點)
9.《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
(核實證據、不被監聽、通信權等)
10.《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辦法》
(值班律師的權利義務、適用範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