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訊逼供致人傷殘、死亡的,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定罪。懲罰標準是:1。致人傷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致人死亡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因刑訊逼供致人傷殘、死亡的,從重處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訊逼供或者強迫證人作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