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罪如何處罰? 虛假訴訟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總結:律師對當事人方捏造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是主觀明知,為當事人隱瞞實際情況時積極作為,則要承擔責任;律師主觀上沒有惡意,且為當事人隱瞞實際情況時積極作為沒有積極作為,則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零六條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偽造的,不屬於偽造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