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輝作為壹起惡性強奸殺人案的嫌疑人,從此失去了自由。經過16年的漫長申訴,珠海中院於2014年9月1日再審宣判其無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辦公室多次與廣東省檢察院溝通,密切關註徐輝申訴案件進展。廣東省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部門也已安排專人跟蹤法院的辦理情況。在案件辦理過程中,該院多次督促法院盡快開庭審理並作出判決,並就案件改判及善後事宜與法院充分交換了意見。該案在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時,珠海市檢察院派員出庭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確保了該案依法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