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訊問筆錄與詢問筆錄的區別

訊問筆錄與詢問筆錄的區別

法律分析:兩者的區別在於:壹是含義不同;第二,記錄內容不同。前者的訊問筆錄主要記錄被告人的供述或辯解,後者的訊問筆錄主要記錄證人、被害人、知情人提供的證據和證言。

第三,提問的對象不同。前者是刑事被告人,後者只適用於證人、被害人或知情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後,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壹)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懷疑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3)調查活動中可能存在重大違法行為。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批準逮捕時,可以詢問證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 上一篇:刑事律師有什麽區別?
  • 下一篇:銀川律師事務所地址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