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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律師和律師的區別

法律分析:律師與辯護律師的區別是:律師是壹種職業,其職責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擔任辯護人只是其職責之壹。辯護人是在刑事訴訟中對於協助被告人進行抗辯的律師的稱謂,如果是在民事訴訟中,協助當事人進行訴訟的律師則稱為訴訟代理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壹)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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