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辯護律師和其他辯護人的區別

辯護律師和其他辯護人的區別

法律分析:律師辯護人與其他辯護人在訴訟權利上的主要區別在於取證權。律師可以取證,非律師辯護人不能。辯護人是指受被追訴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人。辯護人可以是律師、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的單位,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屬、朋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辯護律師可以向其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請收集、調取證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或者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辯護律師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壹般地位的捍衛者不享有該法規定的後兩項權利。

  • 上一篇:刑事拘留請律師大概多少錢
  • 下一篇:原告開庭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