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7日,延吉市居民池某報警稱,妻子金紅(化名)和繼女金小麗(化名)離家後失去聯系。公安機關初步調查發現,池的說法與調查情況嚴重不符。證據顯示,金紅母女很可能遇害,池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11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幾經較量,犯罪嫌疑人遲某交代,2月5日,他在家中因瑣事與金紅發生爭吵並將其殺害,後又將其繼女金小麗殺害,後毀屍滅跡。
只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遠不能有效指控犯罪。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的第二天,延邊州檢察院依法介入指導調查取證,先後召開7次案件分析會,認真研究案件性質,確定偵查方向,積極引導公安機關按照審判標準查找證據,對全市30多個垃圾傾倒場進行搜查,走訪垃圾站業主、環衛工人、當地居民等數十人,,清理了壹、二站點的化糞池,安排了40多人到延吉最大的垃圾填埋場收集。
偵查員、DNA鑒定員、垃圾場工作人員等5人先後出庭。公訴人出示了包括專家意見、調查實驗筆錄、視頻、電話、微信記錄在內的13組證據。辯護律師和被告人對證據未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