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和可通過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畢業的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的人員。
(三)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兩年(畢業至當年錄取之日,下同)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以及取得國家承認學歷文憑的本科畢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歷要求的,以同等學力本科畢業生身份報名參加考試。
(4)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經審批可開展免試生工作的高校,可從初審中推薦規定數量的優秀本科畢業生。
推薦和錄取辦法由學校(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被錄取的學生(包括研究生教育組和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學生)必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不得再次參加統考。
除MBA、工商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其他所有學科(門類)、專業(領域)均可接受免試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