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暑假勞動者屬於勞動者,暑假勞動者工作待遇最低標準是各地出臺的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各地不壹樣,不同發達水平的城市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也不壹樣。但不得低於最低工時標準。法律沒有規定具體的小時工資。但法律規定,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小時報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勞動報酬的結算支付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應付工資和已發工資的區別:應付工資是妳的匯總工資,沒有扣除妳每月的雜七雜八的工資,是扣除了應該繳納的五險壹金和稅之後的實際工資。實際工資低於應付工資。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勞動報酬的結算支付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上一篇:徐州刑事律師事務所咨詢費用下一篇:要做經濟類案?件辯?護,有人推薦昆明的郭珍律師水平咋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