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二條辯護人的範圍包括:
律師。律師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律師資格,經註冊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雖取得律師資格但未註冊的,不得作為辯護人接受律師委托。除律師外,還有: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軍人成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可以從軍隊或者地方聘請律師作為辯護人。
外國人、無國籍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師辯護的,只能委托中國境內的律師作為辯護人。
第三十五條辯護人有義務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從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律師法》第31條也規定:律師擔任刑事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供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