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之便,為王某佳(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已判刑)、社會老板潘某佳等人在查辦案件、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1.35 . 05438+0.97萬元(幣種:人民幣),涉嫌受賄罪。
2021 6月18日,廣東省公安廳指揮清遠、東莞兩地公安機關,摧毀了以李建華、鄧少靜為首的涉黑涉惡犯罪團夥。目前,該團夥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