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專業,有很多成功的案例。2007年9月18日,楊朝偉律師還應邀做了“海峽兩岸律師事務所聯營初探”的主題演講。
律師是指受委托或指派為當事人提供訴訟代理或辯護業務等法律服務的人。律師必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方可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