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的話,壹般就是咨詢,授權委托,調查取證,寫訴狀(或寫答辯狀),起訴(或提交答辯狀及證據),開庭,判決,執行。如果上訴的話,基本上就是再來壹遍。時間不壹定的,如果案情簡單,證據充分的話,壹個小時就能完成從咨詢到立案的全過程。如果案情復雜,證據不足,就要先收集齊證據,這個時間就不好說了。
刑事的話,完整的程序是從法律幫助者開始咨詢,會見,取保候審等,等候檢察院審查起訴,辯護人,然後調查取證,寫辯護詞,開庭辯護,判決,上訴,開庭,判決,如果有可能的話,還要申訴,再審,再壹審,再二審,時間壹般很長,壹拖幾年都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