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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般民事糾紛請律師要多少錢?

法律分析:壹般民事訴訟律師費標準:(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800元~ 10000元/件;(2)涉及財產關系:每塊地基服務費1000 ~ 2000元。爭議財產標的金額超過654.38+0萬元的,按照以下比例分期遞增計算。爭議標的計費率:10001元-100000元,5% ~ 6%;10001元-1000000元4% ~ 5%;100001元-5000000元的3% ~ 4%;5000001元-10000000元2% ~ 3%;1000001元-50000000元1% ~ 2%;50000001.5% ~ 1%以上0元。(1)審查起訴階段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500 ~ 12000元/件;涉及財產關系的: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的70%,但最低不低於2000元。(2)審判階段: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被告人辯護人:2500元至20000元/件;(2)擔任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2000元~ 15000元/件;涉及財產關系的:按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執行。

法律依據:《律師服務費管理辦法》

第十條律師服務費可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收取,如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計時收費等。

計件工資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中標金額的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時間收費適用於所有法律事務。

第十四條律師事務所應當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律師服務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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