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6%,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計;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含1萬元)的部分收費比例為5%;
3、1萬元至500萬元(含5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4%;
4、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含654.38+00萬元)的部分收費比例為3%;
5、10萬元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2%;
6、超過5000萬至654.38+0億元(含654.38+0億元)的部分收費比例為654.38+0%;
7、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0.5%。
法律依據:《律師法》第二十五條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壹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壹收取費用並如實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