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的確定,要根據證據細節確定的犯罪構成事實;有指控才有辯護,律師的辯護要針對辦案機關的具體偵查和指控。 如果壹旦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第壹時間委托專做刑事辯護業務的律師處理。因為最終是否能得到壹個好的處理結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對被告人有利的事實和情節、並“及時”向辦案機關簡明、扼要、有理、有據、有力地說清楚--這需要壹定的刑事法律素養和辯護語言技巧。
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