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男,漢族,××市××村人,××廠××(職務)。因涉嫌販賣、運輸毒品罪,於2009年×月× 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現關押在杭州市拱墅區看守所。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事實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販賣、運輸毒品壹案,於2006年××月××日公安局刑事拘留(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現關押在杭州市拱墅區看守所。(現公安機關的偵查完畢,已報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考慮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質以及案件有關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壹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而且現在犯罪嫌疑人×××年歲較高身體狀況壹直不好。因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審申請,並願依法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請貴局(院)予以審查批準。 此致
杭州市拱墅區公安局(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2009年 月 日